东湖心语宿舍改建项目空调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东湖心语宿舍改建项目空调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世纪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东湖心语宿舍改建项目空调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空调设备的采购、运输、卸货、安装、调试、售后等伴随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表),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53.05万元。
2.3交货或项目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2.4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所需货物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中标单位须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送货到需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并且做好与本工程其他专业承包单位的多工种施工配合和协调工作,确保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货物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2.6质保期要求:不少于两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相关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不含设计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验收文件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申请人须确保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从2024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3 货物要求
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表)。
注:投标人应按主要设备(材料)参考品牌一览表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表)中参考品牌选择使用参考品牌产品,如投标人采用参考品牌以外的其他产品供货的,质量和性能等技术指标必须优于或者相当于参考品牌,且必须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招标人认可后以答疑文件的形式发出后方可。一旦中标,除发现涉嫌品牌报备、品牌垄断,价格明显高于周边地区市场价,或本地无法供货,提出相关证据经招标人确认外,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参考品牌。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0000元整,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到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商办楼B座11楼1129室)或将前述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3日上午09时00分,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香港和宝典宝典资料大全网站(https:/)发布。
9. 特别提醒
9.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9.2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世纪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号国际软件园4号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5-8089134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人民中路5号鹿鸣广场B座11楼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3921873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