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家公寓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家公寓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经城印象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城家公寓项目监理服务。
2、工程地点:位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1000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本次招标范围为一层局部社区门厅及四至十二层整层装修改造及室外道路景观绿化,投资额暂约3000万元,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项目规模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调整的权利。
4、招标范围: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工程范围主要为城家公寓项目施工图范围中的全部监理服务。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保修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阶段范围内监理的服务内容:协助发包人对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优化、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算;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文档资料、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对招投标阶段及部分专业工程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5、项目监理服务内容: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投资、合同、现场施工组织协调、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等提供监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负责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投资、合同信息、资料等全过程监理服务;执行委托人现场管理值班制度等相关规定;承担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与信息管理、施工组织协调、保修和后续服务等施工阶段与工程监理相关的服务工作;负责定期编制施工过程中相关统计报表并上报;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竣工交付;按合同审查施工进度及质量等是否符合合同条款要求,并协查审查工程款支付;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服务工作。
6、监理合同估算价:约39万元。
7、监理服务期限:暂定130日历天,实际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及质保期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
8、质量要求:合格。
9、其它:
9.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9.2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9.3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无安全事故。
9.4成本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9.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3、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3.1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1)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2 拟投入本项目现场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配备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以上人员配备不含总监理工程师)。
(2)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1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配备到位,且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要求。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招标人可要求阶段性增加监理人员以满足项目需要,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5.1 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本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5.2 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9.1.1、9.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5.3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5.4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5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4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有所在单位相关证明)。投标时无需提供,如有异议(投诉)或招标人要求再提供。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2024年8月6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服务大厦20楼2007室,联系人:陆先生,联系号码:0515-68668032、18305116846】,逾期不再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9:00时(北京时间,余同)。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香港和宝典宝典资料大全官方网站(http:/)发布。
2、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香港和宝典宝典资料大全(http:/),查询本项目的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十、投标单位提交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变造、修改、虚假成分,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招标人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经城印象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地址:东湖国际品鉴中心2楼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515-8169009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服务大厦20楼2007室
联系人:陆先生、戴女士
联系电话:0515-68668032、18305116846